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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不利证词

法院还是那个法院,但是里面的人除了我之外,基本已经全部更换了一遍,包括里面的法官、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等,甚至公诉人除了上次那个,又增加了一个。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新的变化。

法庭的下面中间的位置,还坐着三个人,一个小姑娘、一个大妈还有一个小青年,扫了一眼却发现三个人自己都不认识。

可是这三人能够出现在这里,自然不会只是摆设。

“张先生,我是您的代理律师林川,受宣薇女士委托,为您提供辩护!”

当我坐在被告席上时,一个带着眼镜,文质彬彬的中年人,过来跟我握手,自我介绍说道。

薇薇吗,我心中一暖,连忙客气说道:“麻烦您了!”

“待会开庭,非必要您不要多说什么,我会替您辩护!”

林川压低声音,极速说了一句后,就点点头回了自己的位置。

按照审判流程,书记员陈述案情之后,双方再次开始进入辩论和陈述证据的环节。

只不过与上次相比,这次不需要我亲自去争论什么,而是由林川帮我代劳。

能够看得出,这个林川虽然话不多,但是非常的厉害,不仅仅对法律条文非常的熟悉,而且是每一次发言,都直指要害。

几个回合下来,对面的公诉人,就已经被逼了绝境。

“根据司法规定,在法律判决中,判定意见案子是否成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等等。

在这件案子中,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已经非常明确了,10月28日晚上,两人确实发生了关系。而在此之后,受害者也确实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不知道,法庭之所以无法做出判决,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眼前这个公诉人,显然要比之前那个,个人能力要更强一些。

他在说话之时,明显的更有欺骗性,看似说的是事实,但是却意思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如果第一次遇到的就是此人,我很有可能会得到不一样的审判结果。

林川当即反驳说道:“证据、证物之所以能够作为审判依据,是因为它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但是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这一点,且证据严重不足。如果仅仅只是因为一通电话,就断审判一个人有罪,那法律的严肃性在哪里?”

这些争辩的内容,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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