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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三个孩子,老大是赵俨,当然他排行第四,所以也可以称之为赵四;

老二王破石,在家排行就比较小了,排老十,所以也可以称之为王十;

老三刘尚,在家排行就更靠后了,排十七,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刘十七;

老二老三是赵良嗣姻亲家的孩子——所谓姻亲,也都是他这一辈,或者是父母那辈的,都是给耶律家打过工的河北人。只不过那两家没有赵良嗣的功绩,想上朝背锅也不可得,只能一听说赵良嗣准备安排自己儿子去修道,另外两家立刻给儿子洗刷干净,忙忙地送过来。

之所以他们三个同岁但排行差了这么多,主要是因为赵良嗣原姓马,他这姓是投奔大宋之后官家赐的,只赐给了他和他的儿子们,因此只能单独排行。

了解到这里时,赵鹿鸣内心就止不住的吐槽,那要是全族跟着一起改姓,是不是会引发“你也配姓赵”的攻讦?

当然,就算赵良嗣没干那么胆大包天的事,处境也好不到哪去,不然山高路远,夫人在家里嚎啕了一场又一场,他何必狠心给儿子发配兴元府呢?

赵良嗣的态度很诚恳,儿子不是长子,只是一个没太多期望的幼子,送到帝姬这里往高了说算是投资,期待有朝一日帝姬有所作为时能拉这不成器的娃子一把,也沾沾光;往低了说现在宋金关系虽说还凑合,谁知道将来怎么着呢?万一真出了大事,他这当初保媒拉纤的难保不被拉出去成了大家的出气筒,附赠一个夷三族。那现在送一个儿子出去修道,也能保证他家血脉不绝哇!

他的长子已经在汴京城攀了一门好亲,据说是小蔡相公妻舅的闺女,四舍五入也算是攀上了两位蔡相公。虽说当爹的罢了官,但儿子还有个小官挂在身上,一家子忍气吞声也还有点盼头,不可能全家打包都跟着帝姬逃难去,这一点她倒是很明白,也不愿意多问。

但她听完这絮絮叨叨的一堆解释后,很想要问一问的是:“赵公何以畏金如虎?”

这长得很粗犷的大汉就绿着脸不说话,半晌才难看地一笑,“在下原非宋民,今得归汉土,受恩过甚,常心怀戒惧,倒叫帝姬见笑了。”

他确实是怕的,但不说。

有了这个概念后,她就放心多了。

因为赵良嗣在汴京城,实在是个异类。

宋徽宗不是个好皇帝,这放到后世是没什么疑问的,但在此时,宣和五年,就在汴京城里,百姓们也是这么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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