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66章 盗贼多有

“哥,我敬你一杯。”陈冬说。

“你说的这些太复杂了,估计我这辈子也学不会。”

莫逸信端起酒杯,跟陈冬碰了一下,又跟罗宇翔碰了一下。

“那我说些容易理解的。跟你讲讲步法追踪的奥义!”莫逸信笑着说。

2011年下半年,市局开展“铁拳”行动,全市夏季三个月集中打击“扒窃”专项行动。各分局打击数字评比,开发区分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是一百多号人的大分局了,这不是啥好事,公安力量增强,说明社会环境变差,违法犯罪行为增多。分局的管辖范围变大,插手的社会面扩大、行业增多,一百多号人都需要有活干,没活也得去找点活干。

《道德经》五十七章云:“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意思是“法令越是森严,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公安力量增强就意味着社会更加混乱,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天下多忌讳”“民多利器”“人多伎巧”“法令滋彰”,老子说的很清楚以上四个原因造成了四个后果,老百姓越来越贫穷,国家更加混乱,邪风怪事越来越多,盗贼越来越多,古有“指鹿内马”,今有“指鼠为鸭”,赵高复活,蒲松龄踢开了棺材板。老子又曰“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自然修身正己;我不生事,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无欲,而人民就自然淳朴。”以无为、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以奇巧、诡秘的办法去用兵,以不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这才是“无为而治”的天地之道。

开发区公安分局管辖区域虽然变大,但是“扒窃”这种案件却少有,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认定扒窃行为,应重要把握两个特点:一是地点性特征,即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二是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既包括带在当事人身上的财物,如口袋中的钱包、手机等,也包括随身带在身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财物,如当事人吃饭时放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