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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二百七十四章 姊妹

小时候看姐姐,只有一个朦胧的影子,因为自小分养的缘故,霍舅父家很少带姐姐回乌孙探亲,所以感情并不深,相处最久的,还是回到长安这段日子。

接触久了,毓姚还是对这个姐姐淡淡的,因为她是一个很有性格的女人,强劲、蛮干、得理不饶人。

比如说,如果一个桌上坐了一堆你不喜欢的亲戚说你不喜欢的话,多数人还是选择隐忍不发的,可是她清清楚楚记得姐姐十五岁及笄的时候,满桌宾客催着石父给姐姐定亲,说姐姐年纪已经不小了,石父只是笑着应和不说,可宾客依旧喋喋不休,最后竟是姐姐拿筷子横摔在了那人的碗里!

她说她烦得很,要捅人家的嗓子。

那一刻,简直惊呆了众人!大概也没想过,石家大小姐说话这么粗俗,且还这么不给人面子。

石父心里本也烦,何况他本身就是个帮亲不帮理的,便用老生常谈的话色劝那个被姐姐得罪的了宾客,“她还是个孩子呢!”

是呀,一个胡闹的“孩子”,身为大人还有什么可计较的。

后来大哥哥说她太莽撞了,不知轻重,以后不收敛,太容易得罪人了。

可姐姐却道:“是啊,我知道,可我得罪的就是他!面对强权别说忍,就是让我跪下磕头都行,卧薪尝胆我会,可这种小喽啰根本不值得给他脸啊!”

“什么东西,还敢催我的婚事,不敲打敲打他,以后他分得清石舫的新主子是谁么!”

“哥哥,我的婚事可以被讨论,但不能被底下人讨论,如果他们当着我的面讨论我,我没有反抗,那我不成了随随便便就可以被人讨论、没有威望的主子了?那以后我要如何震慑别人呢?”

“何况那人我也记得,他本就是梁家的人,跟咱们就不是一路的,得罪与不得罪有什么两样么!我既然敢跟他撕破脸,肯定是计算过的,我能得罪过起他,只要自己可以承担得罪的损失,这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那时候毓姚太小,太天真,以为大伯对姐姐无尽的袒护也只是出于父亲对女儿的溺爱。

后来她有些反应过来,大伯虽然和善,但为人处世上也很圆滑,能让姐姐把那人得罪个干净,其实他也默认并不想再跟他交好。

如姐姐所说,那人成了梁家最好的走狗,变成了赫赫有名的始平孟氏,至于姐姐后来有没有杀孟氏子,她就不得而知了。

只知道梁家和孟家的下场很惨就是了。

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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